招标内容:招标公告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的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西北旺派出所租用业务用房改造工程(设计)(招标编号:GFTC16P57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西北旺派出所租用业务用房改造工程(设计)
1.2预算金额:27.72万元
1.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4采购数量及主要技术指标:工程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2.3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4具备类似工程设计经验;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05日,每天9:00时至11:00 时,14:00时至16:00时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四层(安华桥西南角)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1日9:30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三层(安华桥西南角)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招标人地址: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
联系方式:010-82519110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三层(安华桥西南
角)
项目联系人: 孙志明 马超
联系方式:15101187553 010-822323939-8030
传真:010-82232386
其他情况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也不接受任何联合体形式的报名;
2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介绍信);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4 此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2.3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4具备类似工程设计经验;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也不接受任何联合体形式的报名;
2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介绍信);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4 此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 9:00 至 2016年12月5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1月30日 9:00 至 2016年12月5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三层(安华桥西南角)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1日 9:30
开标地点: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三层(安华桥西南角)
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也不接受任何联合体形式的报名;
2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介绍信);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4 此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1日 9:00 至 2016年12月21日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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