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外运)原有混泥土路面层、路基碾压、碎石垫层、水泥混凝土路面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外地进京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进京备案手续;6.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在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7.投标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潜在投标人报名时由拟派的项目经理本人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外地企业需提供进京备案登记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供审查,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不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8日 9:30 至 2016年11月22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1月23日 9:30 至 2016年11月28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广和南里八条1号1幢二层南区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4日 9:30 开标地点: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社会服务中心北配楼4层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开标时间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4日 9:00 至 2016年12月14日 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