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工程概况:团城湖至第九水厂输水工程(二期)是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向第九水厂、第八水厂、东水西调工程沿线水厂的供水任务。工程南起团城湖调节池,北至团九一期龙背村闸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N4700毫米的输水隧洞,全长约为4公里;新建分水口1座,团北取水闸站1座,排气阀井4座、检修排水井1座、龙背村闸站连接井1座,并对龙背村取水闸进行改造。
本次专项设施迁建工程主要内容为:对团城湖至第九水厂输水工程(二期)占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专项设施进行改移。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拆改光缆90条、电缆17条,新建管道全长0.534沟公里,新建各型人孔井19个等;箱变迁改1处,路灯迁改2处,电缆迁改2处,柱变迁改1处,架空线迁改1处;改移及保护管线共12条,其中给水管线8条、排水管线4条等。工程总投资约2323.52万元。
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1)招标内容:对团城湖至第九水厂输水工程(二期)占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市政公用工程专项设施迁建进行监理。具体包括改移及保护管线共12条,其中给水管线8条、排水管线4条等。
(2)标段划分:本监理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三标段,即对团城湖至第九水厂输水工程(二期)占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市政公用工程专项设施迁建进行监理。
3.监理服务期要求: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并通过审计部门审计为止。主体工程工期为24个月,根据招标人要求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全部施工计划在主体工程施工前完成。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网站、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与市、区南水北调办事机构、项目法人和项目设计单位无隶属关系;
(3)拟投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4)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5)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且有足够的专业能力。
(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2)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
(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以备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 9:00 至 2016年11月4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1月7日 9:00 至 2016年11月11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七层703室(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 9:00 开标地点: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市政路桥大厦七层716室 备注:开标时间及地点若有变动,招标人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0日 8:00 至 2016年11月30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