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能源管控中心建设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需具有,旧: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新: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7)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含二级)证书或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并承诺施工期间全职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任何工作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13年11月份至今)的相关类似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8)提供,旧: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新: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含二级)证书或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施工期间全职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任何工作承诺书原件。
(10)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材料。
注明: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上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 9:00 至 2016年11月18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1月14日 9:00 至 2016年11月18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房间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5日 9:3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室 备注: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5日 9:00 至 2016年12月5日 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