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建材网首页 > 建筑工程 > 招标信息 > 北京2022年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国家速滑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北京2022年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国家速滑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5 点击次数:2159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批复文号:京发改(前期)[2016]39号
公告日期:2017/9/28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1. 招标条件 北京2022年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国家速滑馆(以下简称国家速滑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批准,根据市政府批准文件,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实施,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大项目办)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为本项目政府出资人代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市重大项目办作为招标人,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 2. 项目概况 国家速滑馆选址位置与朝阳区国家网球中心相邻,南侧为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南园,西临林萃路,东临奥林西路,规划用地范围约17公顷,国家速滑馆建筑面积约9.6万平方米,场馆坐席1.2万座。场馆南北长约220米,东西宽约160米,地上4层,地下2层,控制高度为55米。 本项目总投资约 14.8 亿元人民币(不含土地费用,静态总投资,最终以政府批复金额为准)。本项目采用PPP模式由市国资公司(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社会投资人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特许经营。 本招标项目特许期分为建设期、奥运服务期、赛后运营期,建设期:约3年(2017年-2019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奥运服务期:约2年(2020年-2022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赛后运营期:从项目运营起始之日起,期限约为25年。 本项目的详细情况见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部分。 3. 引入社会资本操作模式 本项目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在特许期内,由市重大项目办代表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权,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国家速滑馆红线范围内场馆及配套设施,期限届满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本项目土地相关费用不纳入PPP合作范围,项目用地划拨至市国资公司,相关补偿费用由市国资公司承担。 本项目通过政府方投资补助、项目股权融资和项目债务融资募集建设资金。其中:政府方投资补助采取建设期补助、赛后运营不补助方式,政府方投资补助比例上限值将在招标文件中确定,投资补助比例作为招标标的,通过公开竞争确定;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政府方和社会投资人按股权比例49%:51%进行出资(市国资公司出资金额为项目总投资的9.8%,股权比例为 49 %,社会投资人出资金额为项目总投资的10.2%,股权比例为 51 %);政府方股权由市国资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项目公司中各股东均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风险,分配利润。 本项目由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的社会投资人或社会投资人联合体中的建筑企业依法负责相应工程的建设,由监管单位负责相应工程的监督管理。 项目公司是运营的法人主体和责任主体,承担运营安全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 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国家速滑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投资人。本项目由社会投资人与政府出资人代表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国家速滑馆红线范围内场馆及配套设施,社会投资人对本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赛事保障服务、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本项目PPP合同规定将国家速滑馆、停车场及附属设施等实物资产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5. 申请人资格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需满足下列条件: 5.1 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以联合体形式提交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 5.2 资质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提交申请的,联合体承担建设任务方需要满足此要求): 5.2.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5.2.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3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5.3 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如下项目业绩: 5.3.1 投融资业绩要求 5.3.1.1 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至2017年10月26日)作为投资人累计投资的基础设施或市政公用事业或公共服务领域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 30 亿元(含)人民币(参与累计的单个基础设施或市政公用事业或公共服务领域业绩合同金额不得少于2亿元(含)人民币的投资项目;以联合体形式提交申请的,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之和确定)。 5.3.1.2 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26日)作为投资人投资过单个基础设施或市政公用事业或公共服务领域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 15 亿元(含)人民币(以联合体形式提交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即可)。 5.3.1.3 上述两项业绩可以重复计算。 5.3.2 建设业绩要求 近十年(2007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26日)承揽过20000平方米(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场(馆)的施工总承包任务(以联合体形式提交申请的,联合体承担建设任务方需要满足此要求)。 5.3.3 运营业绩要求 近十年(2007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26日)有过基础设施或市政公用事业或公共服务领域运营管理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提交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即可)。 5.4 投融资能力要求 5.4.1 2016年末申请人的净资产在 40 亿元(含)人民币以上(以联合体形式提交申请的,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之和确定联合体的净资产)。 5.4.2 2017年度申请人具有不低于 20 亿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以联合体形式提交申请的,联合体投融资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之和确定)。 5.5 财务及信誉情况要求 5.5.1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联合体形式提交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新成立的公司且存在母公司的,需提供其成立年度前对应年度的近三年控股母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控股母公司需满足上述条件。) 5.5.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以联合体形式提交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 5.5.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联合体形式提交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 5.5.4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总负责人、拟派运营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指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7 联合体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7.1 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出资比例;联合体成员均应承担项目公司的出资义务。 5.7.2 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4 家(含)。 5.7.3 联合体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7.4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7.5 申请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5.7.6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在签订项目合同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项目实施机构。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多证合一的单位需提供多证合一后的证照); (2)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及牵头人等主要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后,联合体的组成不得再发生变化);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联合体申请的,由牵头人提供)。 (5)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以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的资料(非施工单位可不提供(2))。 (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9月29日 9:00 至 2017年10月11日 17: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9月29日 9:00 至 2017年10月11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二层(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6日 17:00

开标地点:海淀区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房)

备注:6.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7 年9月29日至 2017 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时,下午1: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二层(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持以下资料(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多证合一的单位需提供多证合一后的证照); (2)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及牵头人等主要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后,联合体的组成不得再发生变化);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联合体申请的,由牵头人提供)。 (5)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以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的资料(非施工单位可不提供(2))。 7.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8.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8.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 年9月29日至 2017 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二层(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8.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9.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6日17时00分,地点为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房)。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www.bcactc.com)上发布。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bjztb.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以及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www.bjzdb.gov.cn)网站上发布。 11. 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电话:(8610)82386603 监督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电话:(8610)88549360 监督部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8610)66415588 监督部门:北京市体育局 电话:(8610)87244883 监督部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规划发展部 电话:(8610)66680719 监督部门: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电话:(8610)59332811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甲5号建设大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房 邮 编:100055 邮 编:100089 联 系 人:王宁、陈剑雄 联 系 人:张文明、贾徇、史华欣 电 话:(8610)59332813 电 话:(8610)82575731-211、213、217 传 真:(8610)59332878 传 真:(8610)82575350 电子邮件:zhongdaban@163.com 电子邮件:shg2022@163.com 网 址:www.bjzdb.gov.cn 网 址:www.bkpmzb.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万柳支行 账 号:332456035098 2017年9月28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 9:00 至 2017年10月26日 17:00

招标联系信息:
招标联系信息仅限微信客户端免费查看,查看方式如下:
三优联盟微信公众平台 扫描在微信客户端查看
第一步:关注三优微信公众平台 第二步:扫描在微信客户端查看
信息来源: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本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并非出于本网故意,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会加以更正。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首页
招标信息
工程信息
工程案例
租赁信息
用工信息
建筑资讯
建筑论坛
北京加气混凝土销售处
北京加气混凝土销售处
北京加气混凝土销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