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原招标公告“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含一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具备近五年(2012年8月至今)累计单独完成20公里以上一级公路(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含)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员)须为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变更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具备近五年(2012年8月至今)累计单独完成20公里以上一级公路(含)以上公路交通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含)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员)须为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原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具备近五年(2012年8月至今)累计单独完成20公里以上一级公路(含)以上公路交通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含)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员)须为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ISO9000认证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 9:00 至 2017年8月30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8月24日 9:00 至 2017年8月30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9日 9:3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备注: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 8:30 至 2017年9月19日 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