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淀区农大南路厢黄旗甲100号营房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拆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以 后建【2016】6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十三支队,建设资金来自(国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厢黄旗甲100号
2.2本招标项目的概况: 拆除范围:11号食堂、12号食堂、13号食堂、14号食堂及31号楼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拆除及清运,共计3861平方米。
拆除要求:先拆除12、13、14号楼,整体拆除,清理地面杂物,达到新建食堂施工场地要求,待新食堂建好投入使用后再拆除11号食堂;整体拆除31号楼,拆除后地面无杂物,以上拆除均包含渣土外运。
项目总投资:39(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
2.4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承担过房屋拆除工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4.招标方法及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
5.1时间:2017年08月17日 09:30 至 2017年08月21日 16:00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文件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需提供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 9:30 至 2017年8月21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8月17日 9:30 至 2017年8月21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开标时间:2017年9月6日 14:00 开标地点:丰台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备注:6.招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06日下午14:00时,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6日下午14:00时。
6.4 开标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第十三支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厢黄旗甲100号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越 联 系 人: 齐皓涛、胡泽洋
电 话: 010-56595738 电 话: 010-63905999
传 真: / 传 真: 010-6390598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zy@xhtc.com.cn
网 址: 网 址:www.xhtc.com.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 账 号:110902295610703
9.监督部门及电话
十三支队组织股,监督电话:010-56595724
2017 年 8月4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6日 9:30 至 2017年9月6日 1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