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义自来水厂2.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顺发改【2016】5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顺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顺义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顺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拟利用10座自来水厂现有屋顶、清水池建设2.5MW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发电伏先自用,余电上网。一水厂:西辛小区北侧,二水厂:仁和镇胡各庄村西,三水厂:后沙峪镇政府南侧,四水厂:马坡镇政府东侧,五水厂:北小营西乌鸡村南,六水厂:赵全营西绛州营村南,七水厂:北务镇南辛庄村北,八水厂:杨镇下营村西,九水厂:高丽营镇西马各庄村,十水厂:顺义新城南部。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监理。投资约2036 万元。
2.3招标范围 顺义自来水厂2.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设计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
2.4招标金额:20万元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市政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在设备、人员、安全、质量及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监理能力的的监理单位。
3.2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电力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5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开标时需提供“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2年内没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提醒投标人:由于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时效性,该原件需在中标后签订中标合同时在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网上报名,不予投标补偿。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4.2潜在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外省市进京企业进京备案管理手册(限外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近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到指定地点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 9:00 至 2017年8月18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8月14日 9:00 至 2017年8月18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崇文门外大街90号715室 开标时间:2017年9月5日 9:00 开标地点:顺义区北京市顺义区东竹园宾馆3号楼2层第四会议室(北京市顺义区顺平东路3号) 备注:4.3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7年09月05日0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顺义区东竹园宾馆3号楼2层第四会议室(北京市顺义区顺平东路3号)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顺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15室
邮 编:101300 邮 编:100062
联系人: 联系人:陈宇
电 话: 电 话:010-67124771
传 真: 传 真:010-6712477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jingfa715@sina.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5日 8:30 至 2017年9月5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