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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号线及大兴线全线车站房间防静电地板改造招标公告(三次)
发布时间:2017/8/11 点击次数:405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批复文号:京财公用指[2015]1348号
公告日期:2017/8/10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四号线及大兴线全线设置有硫酸钙面层的防静电地板房间,包含设备房间、客服中心、站台监察亭等。其中四号线综控室和与之相连的等候室或站长室已经于2012年改造为陶瓷防静电地板,本次不改造。四号线公安通信机房本次暂不进行改造。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证书有效;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只接受经生产厂商授权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申请,或具有以上资质的生产厂商参加投标申请;一个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的防静电地板,只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生产厂商近1年防静电地板销售业绩不少于1000万以上); (4)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5)近5年内具有轨道交通机房防静电地板施工业绩;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参与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施工合同协议书和生产厂商销售合同(符合本公告第3.1款资格条件的合同); (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5)授权委托书(应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 9:00 至 2017年8月14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8月10日 9:00 至 2017年8月14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东土城路12号怡和阳光大厦C座1404室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日 9:30

开标地点:朝阳区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一层会议室

备注:/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日 9:00 至 2017年9月1日 9:30

招标联系信息:
招标联系信息仅限微信客户端免费查看,查看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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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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