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将台乡将府郊野公园四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将台乡将府郊野公园四期项目(设计)
招标编号:HCYX-2017-365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村甲1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64372818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华展公寓B座1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2279331-610
总投资:4656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项目批复文号:京发改(审)【2017】283号
招标内容:工程设计
招标数量:1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选择本招标方式的原因:适用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工程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第1标段为园林设计,第2标段为建筑设计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第1标段投标人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第2标段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 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提供廉洁准入证明;(前三年为此招标公告时间的前三年,附投标文件中)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报名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7日,每天9:00时至11:00 时,14:00时至16:00时,节假日休息
投标单位报名和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华展公寓B座106室
开标时间:2017年8月31日9时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华展公寓B座106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本项目联系人:袁中龙
联系电话:010-82279331-610
其它内容:
1.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和复印件加盖公章(适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适用于被授权委托人报名);
2.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1日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第1标段投标人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第2标段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 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提供廉洁准入证明;(前三年为此招标公告时间的前三年,附投标文件中)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和复印件加盖公章(适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适用于被授权委托人报名);
2.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8月11日 9:00 至 2017年8月17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8月11日 9:00 至 2017年8月17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华展公寓B座106室 开标时间:2017年8月31日 9:00 开标地点: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华展公寓B座106室 备注:详见附件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 8:30 至 2017年8月31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