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顺义区镇级再生水厂建设运营项目(第二标段)-顺义区龙湾屯镇、大孙各庄镇、木林镇中心区再生水厂工程项目监理
1.2 建设地点:龙湾屯镇北区南侧,南区西侧,金鸡河支沟东侧,规划开发路北侧;大孙各庄镇区以南,京平高速公路以北;木林镇木马路以北、双阳二街以西交叉口。
1.3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龙湾屯镇:建设日处理规模1000吨再生水厂一座,规模远期达到8000立方米/日。再生水处理采用预处理+AAO+MBR+臭氧催化氧化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消毒处理采用臭氧消毒工艺,除臭采用生物滤池法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的A标准。
大孙各庄镇:建设日处理规模3000吨再生水厂一座,规模远期达到20000立方米/日。再生水处理采用预处理+AAO+MBR+臭氧催化氧化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消毒处理采用臭氧消毒工艺,除臭采用生物滤池法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的A标准。
木林镇:建设日处理规模2000吨再生水厂一座,规模远期达到13500立方米/日。再生水处理采用预处理+AAO+MBR+臭氧催化氧化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消毒处理采用臭氧消毒工艺,除臭采用生物滤池法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的A标准。
2、资金来源:自筹。
3、招标金额:160.53万元。
二、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
招标范围:顺义区镇级再生水厂建设运营项目(第二标段)-顺义区龙湾屯镇、大孙各庄镇、木林镇中心区再生水厂工程项目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近3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
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投标人正式授权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经验。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并有投标人正式授权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等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 9:00 至 2017年8月11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8月7日 9:00 至 2017年8月11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一楼招标部(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 开标时间:2017年8月30日 9:30 开标地点:通州区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二楼会议室 备注:无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30日 9:00 至 2017年8月30日 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