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详见优选公告附件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优选要求申请人企业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以上资质,并列入《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监理单位合格承包人名册》(京建法〔2012〕7号文件)中,具有已竣工建设规模在10000平方米(含)以上或施工合同金额在2000万(含)以上房屋建筑加固工程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专业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次优选不接受联合体优选申请。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武警北京总队综合信息网和纪检监察网、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师综合信息网、武警北京总队第六支队综合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优选公告。
凡有意申请优选者,请于2017年8月9日,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外地企业请携带进京证证书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二师原招待所(北京市丰台区西红门路甲3号,武警二师机关向东100米停车场内原锦福森商务酒店大堂)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9日下午16:30,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 13:30 至 2017年8月9日 16:3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8月10日 9:00 至 2017年8月14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景园北街2号62-1栋2层 开标时间:2017年8月24日 14:0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西红门路甲3号,武警二师机关向东100米停车场内原锦福森商务酒店大堂 备注: 申请单位报名、购买文件、递交优选申请文件、参加开标的代表和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应为同一人,且为投标单位员工,同时须单独提供其本人在申请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同一投标申请人(京建法〔2012〕7号文件所列单位)最多只能参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二师8个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六支队机关营区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七支队机关营区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九支队机关营区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十支队机关营区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九支队一大队营区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二师机关营区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二师六支队(公寓区)营房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二师七支队(公寓楼)营房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中3个(含)以下项目的资格优选,如出现同一投标申请人同时报名参与3个(不含)以上项目的资格优选,则取消该投标申请人上述8个项目全部的申请资格。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1日 14:00 至 2017年8月21日 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