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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东部片区)(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8/4 点击次数:372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批复文号:顺发改[2017]216号
公告日期:2017/8/2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义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东部片区)已由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顺发改[2017]216号文)批准提前勘察、设计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总投资预估16亿元,设计招标金额预估1900万元(最终均以概算批复为准)。招标人为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鑫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顺义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东部片区)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顺义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东部片区)(设计) 2.2工程地点:顺义区龙湾屯、张镇、大孙各庄、杨镇共4个镇 2.3建设内容: 顺义区龙湾屯、张镇、大孙各庄、杨镇共4个镇相关村级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 2.4 招标范围及合同划分: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参加设计交底、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本次招标分为一个设计合同段。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应具备市政行业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3、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 3.4、设计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历;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3.6、投标人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2年内没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犯罪记录的证明。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变更后的证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报名时需递交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供审核(经审核后退还原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 9:00 至 2017年8月7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8月2日 9:00 至 2017年8月7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顺平辅线188号2层2214室

开标时间:2017年8月24日 9:30

开标地点:顺义区顺平辅线188号二层会议室

备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4日 8:30 至 2017年8月24日 9:30

招标联系信息:
招标联系信息仅限微信客户端免费查看,查看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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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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