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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抽检、试验检测单位入围比选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8/2 点击次数:384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批复文号:京交路计发[2017]36号
公告日期:2017/8/2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京平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抽检、试验检测单位 入围比选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京平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抽检、试验检测工程已列入京平高速公路养护投资计划,并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过程中,截止至报名终止时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京平高速公路(K17+500~K70+330)西起东六环李天桥,东至大岭后隧道,与津蓟高速延长线相接,设计标准为高速公路,全长52.83公里,设计速度80-100公里/小时,横断面为双向四~六车道加连续应急停车带,路基宽度26~33.5米,全线各类桥梁共96座,大岭后隧道1座。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京平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质量抽检、试验检测,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及附属工程等的试验检测。 2.2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采取入围比选,拟择优选择2家试验检测单位入围。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3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2.3.1按照招标人的工作要求和质量抽检、试验检测实施方案计划内容,对所有养护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做相应的质量抽检、试验检测工作,并对所有养护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及附属工程等)进行质量评定。主要包括:中间过程检测、交竣工验收检测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检测工作,向招标人提供规范的检测报告。 2.3.2协助招标人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协助招标人审查施工自检和监理抽检的质量评定资料,完成合同工程交竣工验收。 3、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时间 3.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7日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只有完成报名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3.2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完成现场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CMA)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支付,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将踏勘中发现的问题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东太平街36号 邮编:100031 电话:010-66522188 传真:010-66026336 联系人:李文英 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联系人:陈海宁、高磊 电话:010-67806076 传真:010-67805856 监督电话:010-63032255-6710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资格条件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省级以上(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省级以上(含)主管部门颁发的含有公路、桥梁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具有近3年(2014年至2016年)完成过的同类工程检测业绩,且累计合同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CMA)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 9:00 至 2017年8月7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8月3日 9:00 至 2017年8月7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2017年8月24日 10:0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备注:综合评估法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4日 8:30 至 2017年8月24日 10:00

招标联系信息:
招标联系信息仅限微信客户端免费查看,查看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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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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