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房山区2017年刘夏路芦村涵洞、龙下路孤山口涵洞中修工程及丁家洼桥桥下防护设施修复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山区2017年刘夏路芦村涵洞、龙下路孤山口涵洞中修工程及丁家洼桥桥下防护设施修复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7年工程年度计划,并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刘夏路涵洞位于北京市房山区刘夏路上。现况桥梁为1孔4米普通钢筋砼盖板涵,下部结构为重力式桥台,桥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铺装。本次中修工程为:拆除原桥新建1孔10米普通钢筋砼现浇实心板,下部结构为薄壁台接扩大基础。桥全长11m,全宽9m,行车道宽7m,两侧各1米人行道栏杆。
龙下路孤山口涵洞中修工程为拆除现有涵洞新建箱涵,主体结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闭合框架,框架洞口两侧设置翼墙。
丁家洼桥位于大件路K0+823.408处,桥梁左半幅为5孔15米钢筋混凝土宽幅T梁,桥梁右幅3孔15米预应力混凝土宽幅T梁。下部结构为重力式桥台及重力式墩,桥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铺装,设计荷载标准等级为公路—I级。本次修复工程为挖除现状未塌方部分下游海漫,然后与塌方区统一新建M7.5浆砌片石挡墙。
施工监理标招标范围:桥梁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施工监理标划分为1个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预计施工工期为3个月,预计监理服务期为2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4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登陆北京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75.218.36/)使用企业诚信卡进行投标报名,初次登陆的企业须先领取诚信卡并申请开通(领取及开通联系电话010-63032255-6707),在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可进行该项目投标报名。网上报名后请投标人向招标人电话确认网上报名是否成功。只有完成有效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3.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3.3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专用本售价人民币200元,图纸每册售价6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2017年8月7日9:30,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209会议室。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7年8月7日11:00,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209会议室。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28号
邮 编:102488
联 系 人:孙大为
电 话:010-69376304
传 真:010-6937610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邮 编:100176
联系人:陈海宁、高磊
电话:010-67806076
传真:010-67805856
网上报名:
网 址:http://210.75.218.36/
联 系 人:孙大为
电 话:010-69376304
监督电话:010-69376169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和业绩,企业信誉良好。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人员)须为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 9:00 至 2017年8月4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7月31日 9:00 至 2017年8月4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2017年8月28日 10:0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备注:综合评标法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8日 9:00 至 2017年8月28日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