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招标项目名称: 昌平区2017年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昌平区温榆河、邓庄河、南沙河、北沙河、东小口沟
3.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截污管线14542米,疏通污水管线11469米,新建一体化分散设施3套、污水提升泵站4座,河道清淤358138立方米,清理垃圾6492立方米,设置围栏2870米等。
(1)温榆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新建截污管线3110米、污水提升泵站2座,河道清淤353168立方米,清理垃圾3170立方米等。
(2)邓庄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河道清淤4970立方米,垃圾清理1507立方米,设置围栏2870米等。
(3)南沙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新建截污管线2812米,疏通污水管线4721米,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一体化分散设施1套等。
(4)北沙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新建截污管线8002米,疏通污水管线6748米,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一体化分散设施2套,垃圾清理1815立方米等。
(5)东小口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新建截污管线618米等
4.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18161.63万元,政府资金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备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6.投标人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7.依据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参加该项目的负责人在招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8、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携带资料: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项目负责人当月开具的社保证明原件;,以上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只有经报名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如报名单位多于7家则改为资格预审。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7月28日 9:00 至 2017年8月2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7月28日 9:00 至 2017年8月2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西环路31号 开标时间:2017年8月18日 8:30 开标地点:昌平区西环路31号华诚永信二层会议室 备注:本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采购招标网同时发布。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8日 8:00 至 2017年8月18日 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