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义区彩俸小区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已由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顺义发改(核)[2017]222号文)提前核准设计招标,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资金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北京顺义市政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鑫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顺义区彩俸小区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顺义区彩俸小区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设计)
2.2工程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
2.3建设内容:顺义区彩俸小区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
2.4 招标范围及合同划分: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参加设计交底、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本次招标分为一个设计合同段。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应具备市政行业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3.4、投标人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活动前2年内没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犯罪记录的证明。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变更后的证件);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时需递交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供审核(经审核后退还原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 9:00 至 2017年7月31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7月24日 9:00 至 2017年7月31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顺平辅线188号2层2214室 开标时间:2017年8月16日 9:00 开标地点:顺义区顺平辅线188号二层会议室 备注:变更内容
1、“本招标项目顺义区彩俸小区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已由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顺义发改(核)[2017]2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变更为
“本招标项目顺义区彩俸小区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已由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顺义发改(核)[2017]222号文)提前核准设计招标,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资金70%,企业自筹30%。”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8号2层2214室,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变更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3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8号2层2214室,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5日09时00分。”
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6日09时00分。”
4、“招标公告公示期: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
变更为
“招标公告公示期: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31日。”
其他内容不变。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6日 8:00 至 2017年8月16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