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招标项目名称:昌平区西部绿色发展先行区2017年农村供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
2.工程地点:昌平区南口镇、流村镇、延寿镇、十三陵镇;
3. 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2423.57万元,政府投资;
4.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新建供水管道92529米、蓄水池4座、加氯间3座、供水阀井724座、新打机井1眼、新安装水表1528块,破除及恢复道路9219平方米等。
流村镇:新建供水管道3396米、供水阀门井46座,新安装水表80块,破除及恢复道路面积491平方米。
南口镇:新建供水管道32650米、蓄水池1座,供水阀门井223座,新打机井1眼,新安装水表347块,破除及恢复道路面积6424平方米。
延寿镇:新建供水管道50218米、蓄水池3座,加氯间3座,供水阀门井399座,新安装水表894块,破除及恢复道路面积1275平方米。
十三陵镇:新建供水管道6265米、供水阀门井56座,新安装水表207块座,破除及恢复道路面积1029平方米等。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5)拟任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有本单位两年以上得社保缴费证明;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7)依据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参加该项目的负责人在招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8)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外地企业另需提供进京备案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以及本人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另提供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若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日 9:00 至 2017年7月31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7月26日 9:00 至 2017年7月31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西环路31号华诚永信二层 开标时间:2017年8月15日 9:00 开标地点:昌平区西环路31号华诚永信二层会议室 备注: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5日 8:30 至 2017年8月15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