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中建鼎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建设的丰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已取得“市政府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确认表”、“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核准的批复【京丰台发改(核)[2016]135号】”、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016规(丰)条市政字0028号】。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加固定资产投资30%的市级财政补助《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3-2015年)》。根据《关于加快开展丰台区建筑垃圾处理厂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京发改[2015]2606号】通知现对该工程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最终勘察单位。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丰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勘察)
2.2勘察任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阶段的详勘,详勘须满足设计要求且应满足工程建设及投产使用需要。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项目建设地点:丰台区长辛店镇大灰厂村天峪沟,西六环路以西,北宫森林公园以北。
2.5建筑垃圾处理规模:100万吨/年(3333.3吨/天)。
2.6建设规模:年处理建筑垃圾100万吨,其中包括一条年处理建筑垃圾100万吨的预处理生产线,以及再生无机混合料生产线、建筑工业化预制构件生产线、再生混凝土生产线、再生压制砖生产线、再生预拌砂浆生产线等五条建筑垃圾再生制品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
建筑用地规模100317.28平方米,建筑控制规模(地上建筑规模):≤44255.5平方米(以满足工艺要求为准),建筑控制高度:30米。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项目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7月1日—2017年7月1日)应具备类似项目的勘察业绩;
3.4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预审申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且具有丰富的勘察工作经验;其他勘察人员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或上岗证并且从事工程勘察工作满3年。
4、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3家。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勘察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 9:00 至 2017年7月31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7月25日 9:00 至 2017年7月31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红居街10号楼底商C商4 开标时间:2017年8月7日 16:00 开标地点:东城区北京市西城区红居街10号楼底商C商4 备注:1、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费用为人民币200元,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另加100元邮寄费。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的遗失负责。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要求编制后,于2017年8月7日16时前送至北京市西城区红居街10号楼底商C商4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3、本招标项目将对未中标人不给予补偿。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将及时告知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6、本次招标的资格预审公告在《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公开发布,其余任何信息渠道对本次公告的相关信息转载必须经过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招标人均不予以认可,招标人严禁对本公告随意转载或对其相关内容的更改。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日 9:00 至 2017年8月7日 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