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本工程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法人实体;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且具有总监任命书;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且具有总监任命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报名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 9:00 至 2017年7月28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7月24日 9:00 至 2017年7月28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朝阳路67号院7号楼702室 开标时间:2017年8月14日 14:00 开标地点:朝阳区朝阳路67号院7号楼702室 备注:/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4日 13:30 至 2017年8月14日 1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