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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平谷区第二批公路桥梁检测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22 点击次数:304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批复文号:京交路公养发[2016]376号
公告日期:2017/7/21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2017年平谷区第二批公路桥梁检测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平谷区第二批公路桥梁检测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7年工程年度计划,并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平谷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平谷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平谷区,现对平谷公路分局管养范围内的公路桥梁进行定期检测,包括县级以上公路桥梁30座,桥梁全长1050米。 主要包含以下工作内容: (1)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等规范标准,对合同段内桥梁进行检测。 (2)根据检测结果,评定桥梁技术状况,并编制检测报告。 (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合格、有效; 3.1.2投标人须持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工程专项资质,并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含有桥梁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格、有效。 投标人须近3年独立完成过桥梁工程的检测业绩,且累计合同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拥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1.3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CMA)、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协议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对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的安排如下: 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在现场踏勘和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投标人可于2017年7月31日下午16时00分前传真至招标人(传真号码:010-67805856),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平谷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平谷区文化北街3号 邮 编:101200 联 系 人:侯永超 电 话:010-69961495 传 真:010-6996149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邮编:100176 电话:010-67806076 传真:010-67805856 联系人:陈海宁、高磊 监督电话:010-69376169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1.1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合格、有效; 1.1.2投标人须持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工程专项资质,并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含有桥梁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格、有效。 投标人须近3年独立完成过桥梁工程的检测业绩,且累计合同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拥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1.1.3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CMA)、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协议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 9:00 至 2017年7月28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7月24日 9:00 至 2017年7月28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2017年8月21日 10:0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备注:综合评标法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1日 9:00 至 2017年8月21日 10:00

招标联系信息:
招标联系信息仅限微信客户端免费查看,查看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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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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