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北京东光实业总公司位于东方化工厂区域建(构)筑物拆除工程第二标段范围内所有建(构)筑拆除工作、渣土清运、场地平整,拆除至室外自然地平等标段内全部拆除工作。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 叁 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暂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7月21日 15:45 至 2017年7月28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7月21日 15:45 至 2017年7月28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开标时间:2017年8月14日 9:3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备注:北京东光实业总公司位于东方化工厂区域建(构)筑物拆除工程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北京东光实业总公司,作为北京东光实业总公司位于东方化工厂区域建(构)筑物拆除工程第二标段的招标人,本招标项目已由经信委批准,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拆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地点北京通州区东方化工厂厂区
2.2本标项目的拆除规模19.61万平方米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后 50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招标范围:北京东光实业总公司位于东方化工厂区域建(构)筑物拆除工程第二标段范围内所有建(构)筑拆除工作、渣土清运、场地平整,拆除至室外自然地平等标段内全部拆除工作。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 叁 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暂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 年7月21日至2017年 7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6.2 逾期送达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东光实业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张工 联 系 人:董川
电 话:010-69572420 电 话:15811411122
传 真:63905999
开户银行:工行青年湖支行
账号:0200204319200049382
2017年7月20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4日 9:00 至 2017年8月14日 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