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庆区G6辅路综合整治工程、2016年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第二批、2016年交通工程设施达标完善工程第二批已经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延庆区G6辅路综合整治工程起于K69+700,止于K71+300。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标志、标线及护栏等。
2016年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第二批:项目实施地点为延庆区北西路、古龙路。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标志、标线及护栏等。
2016年交通工程设施达标完善工程第二批:项目实施地点为旧小路、祁付路、康草路、下东路、延农辅路、东姜路、百康路、康西路、延龙路、东刘路、东岔路、世葡园路、古龙路。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标志、标线及护栏等。
招标范围:交通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监理标划分为1个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计划施工工期:17日历天。计划监理服务期为25.5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1.5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企业信誉良好。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人员)须为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本招标公告第4.2款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北京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75.218.36/)使用企业诚信卡进行投标报名,初次登陆的企业须先领取诚信卡并申请开通(领取及开通联系电话010-63032255-6707),在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可进行该项目投标报名。网上报名后请投标人向招标人电话确认网上报名是否成功。只有完成有效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2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时间:2016年11月16日上午9时00分,踏勘集中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院内;
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2016年11月16日上午11时0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五楼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http://www.bjlzj.gov.cn/)和《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
7.网上报名:
网 址:http://210.75.218.36/
联系人:窦延光
电 话:(010)69103602-8106
监督电话:010-63032255-6630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企业信誉良好。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人员)须为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单独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原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 9:00 至 2016年11月15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1月9日 9:00 至 2016年11月15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6日 9:3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备注: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9日 9:00 至 2016年12月6日 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