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门头沟区阜石路与石担路交叉口交通综合治理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6年工程年度计划,并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本项目第一次招标过程中,截止至投标报名终止时间,本项目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门头沟区,阜石路(109国道)是联系门头沟与北京市区的一条重要国道,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功能定位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道路横断面为四幅路型式,中央隔离带宽2m,机动车道为双向8车道,两侧为辅路或专用非机动车道,最外侧为人行道。本次交通综合整治范围为门头沟区阜石路与石担路交叉口,对双峪路口、阜石路出入口、六环路桥下道路等3个节点进行综合治理。主要施工内容为道路病害处理、路口增加车道、新建道路结构及附属工程等。
监理标招标范围: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等。
计划施工工期为0.5个月。计划监理服务期为25.5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1.5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和业绩,企业信誉良好。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人员)须为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本招标公告第4.2款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北京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75.218.36/)使用企业诚信卡进行投标报名,初次登陆的企业须先领取诚信卡并申请开通(领取及开通联系电话010-63032255-6707),在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可进行该项目投标报名。网上报名后请投标人向招标人电话确认网上报名是否成功。只有完成有效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3 监理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2016年11月9日9:00时,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1层会议室。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6年11月9日11:00时,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1层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7.网上报名:
网 址:http://210.75.218.36/
联系人:艾树波
电 话:010-69828962
监督电话:010-63032255-6630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和业绩,企业信誉良好。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人员)须为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日 9:00 至 2016年11月8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1月2日 9:00 至 2016年11月8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4日 10:0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备注: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日 9:00 至 2016年11月24日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