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招标条件
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发电主厂房)已由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京发改【2015】90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鑫浩投资中心,建设地点为北京市顺义区杨镇西庞村,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发电主厂房)—幕墙工程 (分包工程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名称: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发电主厂房)—幕墙工程。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4360.1m2 合同估算价: 430 (万元)。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杨镇西庞村。
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招标范围:包括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发电主厂房)幕墙工程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幕墙工程,建筑幕墙面积4360.1m2,高度29.2m。
2.7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近3年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在430万元(含)及以上的幕墙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 / (各标段分包工程名称)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分包工程)。
3.4. 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 06 月 29 日至2017年 07 月 03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http://www.bcactc.com/)(详细地址)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 9:00 至 2017年7月3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7月7日 9:00 至 2017年7月12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崇文门外大街90号713室 开标时间:2017年7月18日 10:00 开标地点:顺义区铁西路3号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备注: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17年 07 月 07 日至2017年 07 月 12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13室(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持报名凭条、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 07 月 17 日16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13室(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 9:00 至 2017年7月17日 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