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01 DR摄影系统 1套 合同签订后90日内 项目现场 01包
02 数字移动式X射线系统 1套 合同签订后90日内 项目现场 02包
03 高档彩超(心脏) 1套 合同签订后90日内 项目现场 03包
04 高档彩超(腹部) 1套 合同签订后90日内 项目现场 03包
05 高档便携式彩超 1套 合同签订后90日内 项目现场 03包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接受投标人提供的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的授权书原件,或中国总代理、地区或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等证明投标货物合法来源的证明,不接受代表处、办事处、分公司等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单位的授权(格式见《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标准招标文件》(第一册));
2、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必须提供该资信证明原件,招标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国内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外投标人应提供同等效力的“商业登记证”或其它证明文件;
(2)投标设备的制造商须在中国境内设有办事处或设有代理机构,并在中国设有维修站和零配件库(须提供相关证明);
(3)所投货物属于我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须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4)如所投设备属于X射线等辐射、放射类设备的,须提供由国家环境保护部或省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5)须提供投标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如需要);
(6)如投标人为国内代理商,须提供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7)如投标人为国内生产商,须提供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须提供美国FDA或欧盟CE认证证书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无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1月4日 9:00 至 2016年11月11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1月4日 9:00 至 2016年11月11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04室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5日 9:30 开标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6层 备注:无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5日 8:30 至 2016年11月25日 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