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工程名称:延庆区环境监察及机动车环境管理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
2.招 标 人:北京市延庆区环境局
3.招标人地址:北京市延庆区香园街102号
4.项目内容:新建总建设规模2004平方米,主要包括档案室、监控大厅、数据中心、排污申报受理厅、执法接待室等,同步实施室外市政工程。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总投资约1149.00万元,其中工程费约928万元。
6.实施地点:北京市延庆区香苑街102号
7.资格审查方式: 若投标申请人多于7家时,采用资格预审,择优选择7家进行该项目的投标,少于7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和北京市财政局网站上发布。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已竣工的合同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在北京市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4.近三年(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三证合一)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劳动合同签订已满一年,被授权人须为项目经理);
注:以上资料除现场核验的原件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余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一份。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 9:00 至 2017年6月26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6月22日 9:00 至 2017年6月26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95号工业大厦423室 开标时间:2017年7月13日 9:00 开标地点:延庆区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95号工业大厦423室 备注:具体开标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3日 8:30 至 2017年7月13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