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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京焦化厂政府储备土地剩余用地污染治理范围内建(构)筑物维护加固项目监理与监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19 点击次数:277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批复文号:京环函[2015]565号
公告日期:2017/6/19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委托,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原北京焦化厂政府储备土地剩余用地污染治理范围内建(构)筑物维护加固与污染物清除项目监理与监测单位。 一、项目名称:原北京焦化厂政府储备土地剩余用地污染治理范围内建(构)筑物维护加固项目监理与监测 二、招标人: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三、项目地点:位于朝阳区垡头区域,原北京市焦化厂内 四、项目规模:本项目范围内建(构)筑物维护加固及建(构)筑物表面污染治理过程中的监理与监测工作。 五、监理与监测要求:本项目内范围内建(构)筑物维护加固工程满足建筑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在清除建筑物特定污染物质及实施过程中进行环境监测与检测,确保清除后的建筑物可以用于规划的用途。 六、服务期限:预计工期1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底,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底,完成所有建(构)筑物维护加固及建筑物表面污染治理工作期间所有施工,包括建构筑物污染治理产生的废弃物修复合格并外运消纳完毕等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期间所有施工及治理修复期的监理、监测。 七、投资额及资金来源:投资额约25000万元,企业自筹 八、招标内容: 1、监理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按照监理规范对建(构)筑物维护加固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内容进行施工监理; (2)依据建构筑物污染清除技术方案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清除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控制,负责资料管理以及现场协调等,负责对工程执行过程中的技术方法变更、工程进度变化等各类变更进行技术及经济性审核。 (3)现场实施及污染清除、修复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水和固体污染物,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相关污染防治及治理修复措施; (4)审查相关运输车辆出发前、到达后的密闭情况; (5)确认污染处理场地布置、施工临时措施等各项条件均符合环保要求、满足政府主管部门监管要求; (6)配合环保部门监测、检测、验收等相关工作,编制并提供工作报告、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2、监测与检测内容 现场及场外环境检测工作范围:对施工现场、存储、消纳场地及周边环境、气体监测、评估及相关检验、试验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现场维护加固和建构筑物表面污染清除及修复过程对周围环境的监测与评估; (2)待修复污染物暂存过程对周围环境的监测与评估; (3)现场施工后建构筑物的检测及验收工作; (4)固体污染物修复后的验收工作; (5)修复后水的验收工作; (6)所有与本次污染物治理修复相关的检验、试验、检测等工作; (7)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的监测、检测、验收等相关工作,编制并提供工作报告、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九、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且具有污染物治理修复调查、监测评估或验收等能力及经验; 3、投标人近5年(2012年05月01日至今)具有类似的加固工程监理、污染物治理修复调查、监测评估或验收项目业绩; 4、投标人具有与该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环境工程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5、投标人履约情况(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违约、重大质量问题、受到环保行政管理机构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投标人应当遵从以下要求和规定: (1)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质、人员、技术、设备;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十、投标人报名及携带的资料: 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日9:30~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类似污染物治理的调查、监测或评估或验收的业绩、加固监理业绩。业绩证明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5、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的联合体协议原件(如为联合体形式);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被授权人三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如果投标申请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上述报名资料中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可以用新办理的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新版工商营业执照代替。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 9:30 至 2017年6月23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6月19日 9:30 至 2017年6月23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106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开标时间:2017年7月10日 9:30

开标地点:海淀区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燕保大厦

备注:本项目先进行投标报名,具体文件领取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0日 9:00 至 2017年7月10日 9:30

招标联系信息:
招标联系信息仅限微信客户端免费查看,查看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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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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