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对现有建筑及场地全面设计,包括建筑平面功能、建筑造型、建筑设备、外部环境、内部装修等方面全方位改造,使之适应纪委监委特定的多种功能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单位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时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报名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 9:00 至 2017年6月21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6月15日 9:00 至 2017年6月21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14号4号楼411室 开标时间:2017年7月6日 9:00 开标地点:东城区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14号4号楼411室 备注:无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6日 8:30 至 2017年7月6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