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五座集中供热工程设备拆解、拆除项目(一标段)(监理)(以下简称“本工程”) ,己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批准,批准文号为房财政采[2017]243号。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委托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现邀请具备承揽本工程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五座集中供热工程设备拆解、拆除项目(一标段)(监理)
2、建设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3、工程地点:房山区
4、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城关城东供热厂、城关城中供热厂、吴店供热厂内锅炉及相关设备拆解、拆除。
5、预算金额:239183元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二、投标人能力和资质要求:
1、潜在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潜在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4年01月0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5、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以上监理企业资质,应具备类似工程监理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由注册执业于投标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人员担任,投标人出具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备注:
1)潜在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报名期间潜在投标人提供核验的拟派于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
2)潜在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四、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报名:2017年06月14日至2017年06月20日(上午0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四层东侧407室。
2、资格审查:
(1)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递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在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等资料的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证件须清晰可辨、齐全有效,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除递交上述资料外,潜在投标人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两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投标报名当月前3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原件两份(完全按照本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条第3款要求的投标人经营状态,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 9:00 至 2017年6月20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6月14日 9:00 至 2017年6月20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良乡政通路8号四层东侧407室 开标时间:2017年7月5日 9:00 开标地点: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四层东侧405室 备注:1、本工程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及其它形式报名。
2、其他要求: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监理单位参与投标,本工程不提倡联合体形式投标。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5日 8:30 至 2017年7月5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