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招标条件
石花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审)【2017】22号文批准建设,北京市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作为招标人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花洞风景名胜区入口处,闫东公路西侧;
2.2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建筑面积3340平方米,其中旅游接待中心及博物馆3021平方米,垃圾转运站319平方米,同步实施道路交通、桥梁、环境改造及给排水等市政配套工程;
2.3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4招标范围:石花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图纸及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本;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3.7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公告有效报名期间报名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7家(不含)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少于7家(含)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请于2017年06月12日至2017年0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在此时间内接受现场报名;
4.2报名地点: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招标5部;
4.3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副本(或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识别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换证工作,无须提供)、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B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 9:00 至 2017年6月16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6月19日 9:00 至 2017年6月23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招标5部 开标时间:2017年7月12日 9:00 开标地点: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会议室 备注: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人:顾天阁、保瑞华
电话:010-53105851
传真:010-53105856
E-mail: gutiange007@126.com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2日 8:30 至 2017年7月12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