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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矫治局下辖4个单位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5/27 点击次数:270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批复文号:京发改(审)[2017]138号
公告日期:2017/5/26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北京市教育矫治局下辖4个单位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的施工,包括拆除现状8台共计40蒸吨燃煤锅炉,新建地源热泵机组8台及相关配套设施,敷设地埋管井738眼,安装太阳能集热器2867平方米,配套建设调峰燃气热水锅炉共8台。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资质。 (3)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壹级建造师资格,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具有《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5)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及信用记录,且在近三年(2014年5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已经更换为新版企业营业执照的报名单位,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备查);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B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5月26日 9:30 至 2017年5月31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6月2日 9:30 至 2017年6月6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中关村北二条13号(成府路中科科仪院内)2号楼6层公司前台

开标时间:2017年6月22日 9:30

开标地点: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成府路中科科仪院内)2号楼6层606会议室

备注:1、报名的投标人数量多于7家时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择优选择7家投标;报名的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7家但多于3家时,改为资格后审,所有投标人均进入投标阶段;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的申请单位,在代理公司电话或邮件通知后凭报名回执领取文件(不提供电子版),本项目不提供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3、投标人需按所投包数缴纳购买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 4、本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2日 9:00 至 2017年6月22日 9:30

招标联系信息:
招标联系信息仅限微信客户端免费查看,查看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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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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