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 招标条件
商业用地(餐饮服务)(新城服务楼翻、扩建项目)已由北京市延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延庆发改(核)【2016】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市延庆区新城服务楼,建设地点为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高塔街67号,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低压配电箱柜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八达岭金宸建筑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商业用地(餐饮服务)(新城服务楼翻、扩建项目)低压配电箱柜采购
2.2 合同估算价:51(万元)
2.3 供货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高塔街67号
2.4计划供货周期: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配电箱、低压柜共46台。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交拟投标产品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并附型式试验报告;
选用主要电器元件(塑壳断路器、微型断路器、卡式电度表)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并附型式试验报告;
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已完成的项目单项合同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低压配电箱柜采购项目业绩。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的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代理商投标申请人需提交制造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5月27日 9:00 至 2017年6月1日 17: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5月27日 9:00 至 2017年6月1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慧忠北里120楼4-601室 开标时间:2017年6月16日 10:00 开标地点: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09号健翔园小区综合服务楼二层 备注:无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 9:00 至 2017年6月16日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