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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焦家坡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工艺系统)
发布时间:2017/5/26 点击次数:261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批复文号:京发改(审)[2016]116号
公告日期:2017/5/26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北京市门头沟区焦家坡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工艺系统)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审)【2016】1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艺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焦家坡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工艺系统) 2.2 供货与安装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焦家坡垃圾综合处理厂 2.3招标范围:北京市门头沟区焦家坡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工艺系统)包含 1.筛分系统:垃圾筛分系统是通过人工分拣、破袋系统和滚筒筛系统处理后筛下物直接送至填埋场,筛上物通过磁选和弹跳筛处理后,筛上轻质物料送至焚烧厂。其功能是通过整套分选设备筛分处理后,实现生活垃圾合理化处理,处理规模暂定1000t/d。 2.渗沥液处理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工艺为:“厌氧(UASB)+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沥液,处理规模为300t/d。 3.浓缩液处理系统:浓缩液处理系统工艺为:“蒸发+干化”,处理渗沥液系统处理后的浓液,处理规模为85t/d。 4.除臭系统:除臭系统采用化学洗涤+生物除臭的工艺,是筛分车间和渗沥液处理车间的附属设施。 5.以上招标范围为暂定范围,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 2、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近3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技术装备能力;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6、外地进京企业须具备外地进京企业管理手册且在有效期内; 7、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投标人请携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外地进京企业管理手册、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全部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在本公司近半年内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只有经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5月26日 9:00 至 2017年5月31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6月29日 9:00 至 2017年7月3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恒辉写字楼3层

开标时间:2017年7月19日 9:00

开标地点:门头沟区北京市门头沟区恒辉写字楼3层

备注:无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9日 8:30 至 2017年7月19日 9:00

招标联系信息:
招标联系信息仅限微信客户端免费查看,查看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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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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