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首都机场至廊坊东(不含)段
勘察设计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S17-05-0379
1、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京安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委托,将对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首都机场至廊坊东(不含)段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准备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欢迎有意愿、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申请单位到下述地址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首都机场至廊坊东(不含)段,线路北起首都机场地区,经通州区徐辛庄组团、北京城市副中心、环球影城东部、亦庄环渤海总部基地、大兴区采育镇,到达廊坊东站北侧的京冀省市界,与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廊坊东至新机场段衔接。线路全长约72公里,共设车站7座。项目总投资约486亿元。(此规模仅供参考,最终以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和工程实际为准。)
2.2技术标准(暂定)
铁路等级:城际铁路;
正线数目:双线;
设计速度: 200km/h;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条件不小于2200m,困难条件不小于2000m;
最大坡度:一般20‰,困难30‰;
到发线有效长度:400m(部分车站650m);
牵引种类:电力;
机车类型:动车组;
行车指挥系统:调度集中;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2。
2.3 招标范围
2.3.1本工程(含T3航站楼站、施园站、亦庄东站站房,不含其他车站的新建站房)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标段招标施工图、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消防性能化设计、概预算编制(含标段招标分劈预算及详细说明、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招标控制价)、施工配合、竣工图编制、验收、开通、清理概算等阶段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
2.3.2站房设计及周边一体化开发规划研究(含T3航站楼站、施园站、亦庄东站,不含其他车站)。车站周边1000米作为一体化开发配套研究范围。
2.4 勘察设计服务的期限: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含国家验收)、正式开通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勘察设计进度要求如下:
2.4.1 勘察进度要求
中标人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月内完成勘察工作。
2.4.2 初步设计进度要求
中标人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
2.4.3 施工图设计进度要求
中标人应于初步设计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站前施工图、征地图及预算工作。初步设计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站后工程施工图及预算。
2.4.4站房设计及周边一体化开发规划研究(含T3航站楼站、施园站、亦庄东站,不含其他车站)进度要求
中标人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2个月内完成站场及周边土地功能综合定位研究,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站场周边一体化开发研究工作。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申请人须独立或作为总体单位完成过至少一项高速铁路或200km/h及以上客运专线或城际铁路项目勘察设计工作;
3.1.4 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担任过高速铁路或200km/h及以上客运专线或城际铁路项目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3.1.5 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总协调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担任过高速铁路或200km/h及以上客运专线或城际铁路项目工程设计的管理负责人;
3.1.6 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担任过高速铁路或200km/h及以上客运专线或城际铁路项目工程设计的技术负责人;
3.1.7一体化开发配套研究专项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担任过轨道交通车站一体化开发设计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2.3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方;
3.2.4 联合体需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和业绩要求,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承担相同专业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各成员方业绩合并计算;
3.2.5 联合体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人产生;
3.3 联合体牵头人为总体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经济、行车、地质、线路、路基、桥涵、隧道、轨道、站场、供电、变电、接触网、车辆、通信、信息、信号等专业。
3.4 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专业人员配备最低要求(因公告字数限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作为两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投标申请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邮购,国内须加付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资格预审文件邮寄给要求邮购方。
购买文件(报名)时务必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仅需提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5月24日 9:00 至 2017年5月31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5月24日 9:00 至 2017年5月31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西区3层311室 开标时间:2017年6月9日 9:0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西区3层316室 备注:5、资格预审文件发放及报名时间:自 2017年05月24日起至 2017年05月31日止。每天9:0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文件发放及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西区3层311室。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17年06月08日16:00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送达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西区3层311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8、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名单确定后,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通知投标申请人。
9、其他要求:
9.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如果报名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经审查符合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将通知其参加下一阶段的投标活动。
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bcact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和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bjinvest.gov.cn)上发布。
10、招标人: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京安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南大街178号
联系人:冉女士
联系电话:010-63949409
11、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西区3层311室
邮编:100079
联系人:陈加财、马国栋
联系电话:010-67625088、13811795320
传真:010-67173415
电子信箱:wgzbjjj@bjweigong.cn
开户名称: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天坛支行
账号:11001014800059261658
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24日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在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2、
……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1、
2、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 联合体的请款申请须以联合体牵头人发起。
7.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8.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9.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日 9:00 至 2017年6月8日 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