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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昌平区城镇绿化为民办实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5/24 点击次数:310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批复文号:昌发改[2017]5号
公告日期:2017/5/23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昌平区城镇绿化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已由 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发改【201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171823.31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2685.89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9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永安公园、昌平公园、赛场公园、亢山广场,白浮泉路,振兴路,京藏高速辅路东侧绿化带,北京风景小区西侧及南侧绿地,南环大桥西侧绿地,城区内23处绿地,城区外3条道路的两侧绿地。主要包括庭院工程、绿化工程、灌溉工程及弱电工程。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3.2外埠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京《备案证书》; 3.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 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6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7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3.8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9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参加该项目的负责人在招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4.3 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变更后的证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的); (4)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6)报名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原件; (7)提供3个以上类似业绩合同原件。 上述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只有报名资料齐全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 9:00 至 2017年5月27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5月23日 9:00 至 2017年5月27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01室

开标时间:2017年6月14日 9:30

开标地点:昌平区北京地铁度假村

备注:招标文件的购买:2017年5月23日~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4日 9:00 至 2017年6月14日 9:30

招标联系信息:
招标联系信息仅限微信客户端免费查看,查看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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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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