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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3 点击次数:210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批复文号:京昌平发改(审)[2016]75号
公告日期:2016/11/3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1.招标条件 本项目北京市昌平区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已由 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昌平发改(审)(2016)75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北京市昌平区档案局,项目建设资金 区财政,项目招标人为:北京市昌平区档案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昌平新城东区(南邵镇辛庄村),总用地面积约为1.98公顷,建筑面积约为:34310平方米,工程费投资估算为16073.22 万元,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本项目的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发报建手续、设计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的工程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至少具有建设部或北京市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工程造价甲级资质、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中的一项资质; (3) 项目负责人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且受聘于投标人; (4) 投标人必须在北京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 投标人不存在任何因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及其他服务质量问题而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 (6) 投标人近三年基本帐户没有被接管或被冻结。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管理服务提出投标申请。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5.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2 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3 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或执业(职业)原件及复印件; 5.4 资格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及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资格申请人在报名时同时递交,原件(除授权委托书)验证后当场返还,其余材料留存备查。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日 9:00 至 2016年11月7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1月3日 9:00 至 2016年11月7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科技园区昌盛路18号A2楼三层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4日 9:30

开标地点:昌平区科技园区昌盛路18号A2楼三层京园开标室

备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4日 8:30 至 2016年11月24日 9:30

招标联系信息:
招标联系信息仅限微信客户端免费查看,查看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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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关注三优微信公众平台 第二步:扫描在微信客户端查看
信息来源: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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