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粉炭投加系统成套设备、加氯系统设备供货,包括从炭车接口至加药点的活性炭投加系统的全部设备及管道管件的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及售后服务工作等。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提交安装、调试使用说明书和其它资料(卖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为中文文本);提供现场指导安装;参与现场调试、试运行和验收;提供对运行人员和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接受买方代表参加工厂监造和工厂验收。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的代理商或制造商,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3制造商应具有五年以上同类设备制造资历,应提供近五年供水行业国内用户使用类似设备的业绩表,并提供2个国内项目的用户证明;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的五年以上同类设备制造资历,提供近五年供水行业国内用户使用类似设备的业绩表,并提供2个国内项目的用户证明及合同。
4制造商应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
5标人应提供银行近期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应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7投标人应提供近三个月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4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1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投标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3)制造商应具有五年以上同类设备制造资历,应提供近五年供水行业国内用户使用类似设备的业绩表,并提供2个国内项目的用户证明;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的五年以上同类设备制造资历,提供近五年供水行业国内用户使用类似设备的业绩表,并提供2个国内项目的用户证明及合同。(4)制造商应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5)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近期出具的资信证明(6)投标人应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8)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4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承诺书(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代表请携带法人证明书)、身份证。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 9:00 至 2017年5月26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5月27日 9:00 至 2017年6月2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8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层 开标时间:2017年6月16日 9:3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层 备注:开标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 9:00 至 2017年6月16日 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