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臭氧系统设备、臭氧投加系统、臭氧发生器冷却水外循环系统设备的供货,包括臭氧系统设备的设备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及售后服务工作等;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提交安装、调试使用说明书和其它资料(卖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为中文文本);提供现场指导安装,参与现场调试、试运行和验收;提供对运行人员和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完成招标技术条件规定的设计协调、设计联络等工作;接受买方代表参加工厂监造和工厂验收。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的代理商或制造商,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3制造商须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和丰富的制造经验,应有不少于5年的生产历史。单台产气能力≥5kg/h的臭氧发生器在自来水行业的应用业绩应不少于3个。
4制造商应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
5标人应提供银行近期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应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7投标人应提供近三个月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4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1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投标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3)提供不少于5年的生产历史。单台产气能力≥5kg/h的臭氧发生器在自来水行业的应用业绩应不少于3个;(4)制造商应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5)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近期出具的资信证明(6)投标人应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8)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4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承诺书(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代表请携带法人证明书)、身份证。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 9:00 至 2017年5月26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5月27日 9:00 至 2017年6月2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8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层 开标时间:2017年6月16日 9:3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层 备注:开标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 9:00 至 2017年6月16日 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