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板框脱水机、挤压泵及储水罐、高压冲洗泵及储水罐、压缩空气系统等污水脱水系统设备的供货,包括污水脱水系统设备的设备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及售后服务工作等;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提供安装、调试使用说明书和其它资料(卖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为中文文本);提供现场指导安装;参与现场调试、试运行和验收;提供对运行人员和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完成招标技术条件规定的设计协调、设计联络等工作;接受买方代表参加工厂监造和工厂验收。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的代理商或制造商,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应具有三年以上同类产品成套供货的成功业绩,并提供最近三年的业绩表,应提供2个以上类似项目的用户证明。
4制造商应具有五年以上的投标设备制造资历,应提供近五年用户使用类似设备的成功业绩,并提供2个以上自来水厂用户证明。
5制造商应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
6标人应提供银行近期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应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8投标人应提供近三个月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4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投标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3)投标人应具有三年以上同类产品成套供货的成功业绩,并提供最近三年的业绩表,应提供2个以上类似项目的用户证明;(4)制造商应具有五年以上的投标设备制造资历,应提供近五年用户使用类似设备的成功业绩,并提供2个以上自来水厂用户证明,(5)制造商应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6)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近期出具的资信证明(7)投标人应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9)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4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承诺书(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代表请携带法人证明书)、身份证。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 9:00 至 2017年5月26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5月27日 9:00 至 2017年6月2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8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层 开标时间:2017年6月16日 9:30 开标地点:丰台区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层 备注:开标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 9:00 至 2017年6月16日 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