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招标项目名称: 昌平区2016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兴寿镇)施工招标
2.工程地点:昌平区兴寿镇
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管道1346米,污水井21座,化粪池47座。改建污水提升泵井1座。更新井盖142套。破除及恢复道路面积1734平方米。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投资额:155.94万元
6.计划工期:计划2016年11月25日开工,2017年1月23日竣工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5.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有本单位两年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6.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7.依据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参加该项目的负责人在招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8.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项目负责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建造师注册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社保缴费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除资质外其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套备案)。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 9:00 至 2016年11月7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1月1日 9:00 至 2016年11月7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31号华诚永信二层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 9:00 开标地点:昌平区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31号华诚永信二层 备注:无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 9:00 至 2016年11月22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