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昌平区2017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已经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污水治理管理中心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监理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昌平区2017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
2、招标项目名称:昌平区2017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3、建设单位(发包人):北京市昌平区污水治理管理中心
4、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污水治理管理中心
5、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流村镇:原址重建4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340吨/天。;
(2)阳坊镇:原址重建1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170吨/天;
(3)南口镇:原址重建5座污水处理站,新建2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340吨/天;
(4)延寿镇:新建6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330吨/天。
(5)十三陵镇:新建3座污水处理站,原址重建9座污水处理站,原址改造升级1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总规模共计1320吨/天;
(6)小汤山镇:原址重建1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230吨/天;
(7)兴寿镇:原址重建1座污水处理站,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 设计处理规模300吨/天。
(8)百善镇: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50吨/天。
6、监理划分为2个标段:
监理一标段(合同编号:NCWSPT-2017-JL01)建设内容包括流村镇、阳坊镇、南口镇、小汤山镇、兴寿镇、百善镇等全部工程建设内容;
监理二标段(合同编号:NCWSPT-2017-JL02)建设内容包括十三陵镇、延寿镇全部工程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招标内容及工期要求
1、招标内容:上述工程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监理
2、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限自2017年6月20至2017年9月30日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应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投标人正式授权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经验;
5、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6、据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参加该项目的负责人在招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5月17日 9:00 至 2017年5月23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5月17日 9:00 至 2017年5月23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01室 开标时间:2017年6月7日 9:00 开标地点: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01室隆宇达会议室 备注:无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7日 8:30 至 2017年6月7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