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1 工程名称:昌平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7年项目(小流域综合治理)
1.2 招标项目名称:昌平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7年项目(小流域综合治理)施工招标
1.3 建设单位(发包人):北京市昌平区水土保持工作监督站
1.4 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水土保持工作监督站
1.5 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小流域综合治理30平方公里,包括老峪沟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平方公里;马刨泉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平方公里。(详见工程量清单)
1.6 工程实施地点:老峪沟小流域、马刨泉小流域共3个行政村。
1.7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8 工期要求: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总工期共315日历天。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5过去三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2.6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依据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参加该项目的负责人在招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接受投标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务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5月27日 9:00 至 2017年6月5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5月27日 9:00 至 2017年6月5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01室 开标时间:2017年6月21日 9:30 开标地点:昌平区昌平路25号昌平水务局会议室 备注:无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1日 9:00 至 2017年6月21日 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