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由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拟建的房山良乡水厂(一期)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复文号为京发改【2013】1409号。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监理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房山良乡水厂(一期)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房山良乡水厂(一期)工程外电源及高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监理)
1.3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1.4工程概况:新建良坨路与崇吕路交叉路口至大苑村村东分界电力管井土建工程。水厂内配电室、高压变频室和电容器室、分界室内高压电气设备的购置与安装,自动化系统安装、监控系统安装以及连接电缆的敷设。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5工程建设地点:房山区青龙湖镇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3投标人过去三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监理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4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4年05月16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2.5依据2016年9月九部委【法(2016)285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报名资料: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针对第2条2.4款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声明内容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原件一份)、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的单位为同一个单位且注册时间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的信用信息记录截屏(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彩色扫描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备购买本工程文件的资格。
除提供上述资料外,潜在投标人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经办人近一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核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一份,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 9:00 至 2017年5月22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5月22日 9:00 至 2017年5月26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6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407室 开标时间:2017年6月13日 9:00 开标地点:房山区房山区水务局二层会议室 备注:注:1.报名期间投标申请人应根据标段情况合理考虑总监理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和设备的安排,拟派于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工程,且必须与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05月16日~2017年05月22日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
3.本工程仅接受现场报名,不采用网上或其他形式的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审查方式,报名合格的单位七家(不含七家)以上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少于七家(含七家)多于三家则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3日 8:00 至 2017年6月13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