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委托对房山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焚烧炉及辅助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JJF-2017-622)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7年5月8日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概况:房山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厂址位于房山区佛子庄乡陈家坟村村北,该项目生活垃圾设计处理规模1000吨/天,主要配置2台500吨/天炉排式焚烧炉、1台20兆瓦汽轮发电机组,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垃圾热能利用、烟气净化与排烟、渗沥液及浓缩液处理等系统,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焚烧系统的设备采购及相关技术服务。
1.2 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1.3 项目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内容
2.1 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陈家坟村村北。
2.2 招标产品列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交货期及设计文件提交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焚烧系统等相关配套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 2套 1) 设计提交进度:合同签定后1个月提交锅炉基本设计资料;合同签定后2个月提交除锅炉外的其他基本设计资料;合同签订后4个月完成详细设计并提供所有设计资料。
2)设备供货进度:合同签定后7个月第一条线供货完毕;合同签订后8.5个月第二条线供货完毕。 天津新港 无
2.3简要技术规格:
焚烧炉形式:炉排式焚烧炉
焚烧炉数量:2台
单台焚烧炉处理能力:500吨/日
生活垃圾设计低位热值:6900kJ/kg(1648 kcal/kg)
助燃燃料:轻柴油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焚烧炉制造商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单体500吨/日(含)以上炉排式垃圾焚烧炉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作为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
3.2如代理商投标,应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或中国总代理、地区或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不接受代表处、办事处、分公司等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单位的授权。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未在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投标人需提交材料:
1、投标人单位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投标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焚烧炉制造商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单体500吨/日(含)以上炉排式垃圾焚烧炉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作为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5月9日 9:00 至 2017年5月16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5月9日 9:00 至 2017年5月16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崇文门外大街90号713室 开标时间:2017年6月1日 9:30 开标地点: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815会议室 备注: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或150美元,售后不退。
本公告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本项目在中国国际招标网运行,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完成注册。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日 9:00 至 2017年6月1日 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