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总建筑面积404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5平方米。主要建设审判用房、审判人员工作用房、附属用房及生活用房等,同步实施市政配套设施。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2)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外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5)按照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注:本项目的不良信用记录是指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经公布的不良信用记录;
6)投标人须满足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7)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若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此材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商须提供投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7)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复印件无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年度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具备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参加该项目的负责人在采购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两个月内有效)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提供的本单位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以后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9日 9:00 至 2016年10月26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0月19日 9:00 至 2016年10月26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北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5室)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8日 9:00 开标地点:昌平区北京昌平区会议中心(原财会之家)二层会议室(北环路) 备注: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8日 8:30 至 2016年11月8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