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的10部自动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应有中国国家授权的权威机构出具的、同类电梯的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中允许制造的规格应覆盖本次投标产品。(注:本招标文件所提到的“同类电梯”是指与本次投标的电梯相比,允许使用环境条件相同、整机产品的系列相同,控制系统及曳引机同系列、同类型;悬挂比相同;曳引机的位置及摆放方式类似。)安装单位应为境内企业,应具备法定部门(中国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其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设备要求的范围。
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自动扶梯 B 级(含)以上。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 级(含)以上(安装、维修)。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代理商、经销商应出具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2.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电梯企业在京分支机构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 9:00 至 2017年4月24日 9: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4月20日 9:00 至 2017年4月24日 9: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中铁华铁大厦(原:华铁咨询大厦)11层1114室 开标时间:2017年5月15日 9:3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中铁华铁大厦(原:华铁咨询大厦)11层 备注:/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15日 9:00 至 2017年5月15日 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