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北起霍营地铁站G4口,南至瑞旗家园28号楼东侧路,道路全长600米;包括道路工程、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及电气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3)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对企业有备案要求的,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进京备案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5)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6)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
(7)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有效的资质证书(见第6条第(3)条款对资质的要求)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外地进京企业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进京备案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的可以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B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且限开标前3个月内任一个月有效)。
(7)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8)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复印件无效)(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年度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近3年(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 9:00 至 2017年4月27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4月20日 9:00 至 2017年4月27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05室。 开标时间:2017年5月11日 9:00 开标地点:昌平区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投标报名仅接受现场报名;如需电子版,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2)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加权得分=技术投标文件评审得分×所占权重(0.4)+商务投标文件评审得分×所占权重(0.6),详见招标文件。
(3)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11日 8:30 至 2017年5月11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