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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通州区第二批公路桥梁检测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3 点击次数:204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批复文号:京交路计发[2016]75号
公告日期:2016/10/19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1.招标条件 2016年通州区第二批公路桥梁检测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6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通州公路分局,建设资金全额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通州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通州公路分局管辖的老槐庄桥进行检测。主要包含以下工作内容: (1)依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H21-2011)、《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2007)等规范标准,对合同段内桥梁进行详细检测。 (2)根据检测结果,评定桥梁技术状况,并编制检测报告。 2.2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31日历天(1个月) 2016年11 月22 日~2016年12 月22日; 3.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并同时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含有桥梁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格、有效。投标人近3年(指2013年10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桥梁检测项目累计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拥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指2013年10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CMA)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2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投标人可于2016年10月28日下午16时前传真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10-67856871,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通州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西大街244号 邮政编码:101100 联系人:崔志强 电 话:010-60526031 传 真:010-6052603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48号 邮 编:100176 电 话:010-67856345 传 真:010-58850616 联系人:巩连国 监督电话:010-60528674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各标段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并同时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含有桥梁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格、有效。投标人近3年(指2013年10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桥梁检测项目累计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拥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各标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指2013年10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CMA)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日 9:00 至 2016年10月26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0月20日 9:00 至 2016年10月26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5日 10:0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备注: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 9:00 至 2016年11月15日 10:00

招标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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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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