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丰台区科技园区东区三期1516-51号地块商业金融用地项目施工用电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B本;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近6个月社保证明;
注: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2、以上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4月14日 9:00 至 2017年4月20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4月14日 9:00 至 2017年4月20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丰葆路190号天兴投资103 开标时间:2017年5月4日 9:00 开标地点:丰台区丰葆路190号天兴投资103 备注:若参与投标报名的家数超过3家(不含)则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若只有3家投标单位报名则采取资格后审。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4日 8:30 至 2017年5月4日 9:00 |